针对“境外国家(地区)入境的旅客”,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设置专用远机位、专用旅客通道、专用待检休息区和摆渡车辆,实现入境区域“独立”运行,确保入境旅客%有效隔离,同时配合海关为旅客接受健康查验等提供场地保障,满足入境疫情防控需求。3月20日上午,在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康明介绍了情况。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设远机位、专用通道,入境旅客%有效隔离为进一步外防疫情输入,在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西南管理局部署和领导下,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自2月26日起就迅速制定了境外地区入境旅客的保障流程,并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政策不断优化工作程序措施,全力配合服务成都市政府和口岸联检单位落实联防联控工作。
针对“境外国家(地区)入境的旅客”,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设置专用远机位、专用旅客通道、专用待检休息区和摆渡车辆,实现入境区域“独立”运行,确保入境旅客%有效隔离,同时配合海关为旅客接受健康查验等提供场地保障,满足入境疫情防控需求。针对“境外国家(地区)经国内中转的旅客”,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指定航班在专用远机位停靠,由航空公司或代理人使用专用车辆将该旅客及行李摆渡到机场隔离区外指定区域进行体温查验和登记,切实做到与普通到达旅客的全程隔离。上述两类旅客经排查,体温正常者由航空公司移交成都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转运处置;体温超标者,直接由医院诊治。
同时,全面升级消毒清洁。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严格按照民航局运输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规范防控消毒工作,细化消毒作业流程,对入境旅客所途径区域和全路径实施消毒处置,确保无漏洞、无死角;机场各岗位员工都保持严格的自身防护,特别在关键区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手套、隔离服进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旅客出行安全、机场运行有序。
康明透露,疫情发生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的国际(地区)进港航班量从之前每天60多班降到现在每天不足10班。除每周还有一班韩国首尔直飞成都的航班外,目前与其他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都没有直飞航班。
成都海关对入境航班实施“一机一方案”检测发布会上,成都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叶卫翔介绍,成都海关根据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与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加强口岸检疫,主要采取了几方面措施:
一是密切跟踪疫情,及时开展风险研判。密切跟踪国外疫情的发展,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各种疫情信息,结合入境航班旅客舱单数据,及时开展风险研判。按照“一机一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二是强化入境航空器的卫生检疫。对来自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入境时卫生检疫申报异常的航班,全面实施指定机位登临检疫,提前排查有发热等症状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分类处置。对可能受到污染的航空器实施消毒处理。
三是切实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检疫措施。“三查”指对入境人员%实施健康申明卡核查、红外体温监测筛查和口岸现场医学巡查。“三排”指对“三查”中发现的有症状、或来自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或接触过确诊病例等人员,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和实验室检测排查。“一转运”指对通过“三查”、“三排”后,判定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联防联控机制落实转运等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是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在地方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领导下,成都海关与各个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健全信息共享,畅通口岸病例转运等机制,配合地方政府完善入境人员全流程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共同织牢成都口岸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
成都海关再次提醒:侥幸逃避检疫恐将面临牢狱之灾叶卫翔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在出入境时一定要如实、完整、准确填报健康申明卡,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卫生检疫措施,这既是对本人和家人健康安全的保护,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怀着侥幸心理逃避海关检疫,不仅要承受舆论的谴责,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据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根据《意见》,实施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如果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省外事办:近期避免非必要国际旅行紧急情况联系热线“建议仍在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国家的我省人员,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