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欧盟税收黑名单里的国家,投资人一定要

欧盟一直在为改善国际税收治理而努力,欧盟那份“出于税收目的的非合作司法管辖区清单”(被大家成为欧盟税收黑名单)一直以来都是投资界的风向标。

欧盟与全球税收合作情况

欧盟税收黑名单主要用于解决以下问题

1.税务欺诈/逃税——非法不缴或少缴税款

2.避税——使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应纳税额

3.洗钱——隐藏非法所得的来源

欧盟根据该国家与欧盟的经济联系、体制稳定性、金融部门重要性三个维度筛选出92个司法管辖区,根据标准进行连续的监控来确定每个周期的名单。自年12月5日,欧盟第一次发布税收黑名单以来,进行了多次更新和修订,年开始,该名单每年更新两次。最新的黑名单在年2月发布,下一次是年10月。

最新欧盟税收黑名单

美属萨摩亚、安圭拉岛、多米尼克(新)、斐济、关岛、帕劳、巴拿马、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瓦努阿图、塞舌尔

那被列为黑名单后,有什么影响呢?损失的是什么?欧盟又会对这些黑名单管辖区展现怎样的姿态呢?

欧盟针对这些黑名单采取防御措施!

对于欧盟成员国来说,对黑名单国家/地区,在税收领域和非税收领域采取防御性措施十分重要。

非税收领域

欧盟理事会邀请欧盟其他机构和成员从三个方面考量:对外政策、发展合作、与第三国的经济关系。此外,现在某些欧盟的资助规则也被加入到防御措施中,来自多个欧盟机构的资金,不得在黑名单国家/地区往来:

1.欧洲可持续发展基金(EFSD)

2.欧洲战略投资基金(EFSI)

3.外部贷款授权书(ELM)

4.证券化一般框架

税收领域

欧盟成员国对防御措施的类型和范围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国家税收制度。尽管如此,还是有一定程度的协调。

欧盟国家将至少采取一项措施:

1.加强交易监控;

2.增加对黑名单国家纳税人的风险审计;

3.增加对使用黑名单国家税收方案的纳税人的风险审计。

欧盟会员国还承诺从年1月1日起,对黑名单国家还将采取下列四项措施中至少一项:

1.不可抵扣黑名单司法管辖区的费用;

2.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限制人为地将税收递延到离岸低税实体;

3.预扣税措施(WHT),以解决不当免税或退款问题;

4.限制股东红利的参与豁免。

年12月,经济及金融事务委员会(ECOFIN)决定,成员国应在年6月之前至少采取欧盟行为准则小组(CoCG)提出的进一步防御措施之一,包含拒绝黑名单司法管辖区的扣除费用,提高预扣税税率,拒绝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豁免等。

举个例子

以上说得有些笼统,咱们来个具体的。

比利时曾发布法案,对欧盟税收黑名单国家采取防御性措施。卢森堡也发布了第号法律草案(以下简称“法案”)。法案规定禁止扣除属于黑名单国家中的实体或个人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也就是说,来自于黑名单国家/地区的企业或者关联企业,在利息和特许使用费的税收减免过程中会受到诸多限制;或者,卢森堡方面有权直接拒绝这种税收的减免。而法案中也明确提出,一旦某个司法管辖区从欧盟税收黑名单中剔除,该法案就立即对该司法管辖区停用。

所以,投资人在身份配置时选择的目的地一定要尽量避免欧盟税收黑名单上的国家,一旦取得黑名单国家身份,就会被欧盟成员国及相关机构“盯上”,该身份下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都将被重新评估,交易也将被严格监控,随之而来的也是相关的风险审计。

在涉及到具体交易中,投资人的利益也将受到损害,譬如需要加大预扣税的税率,或有可能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

当然,黑名单是每年公布两次,并非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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